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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护照手续            【字体:
办理护照手续
作者:清水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出入境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6

一、办事的条件

    公民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8条规定的“5类”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二、办理的手续

   l、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护照申领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2张

   2、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三、办理的条件

1、                    在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公民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即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护照;部分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政审意见,不批准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申办护照。我省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为:哈尔滨及属县(不含双城县)、黑河市及属县、牡丹江及所属东宁县、齐齐哈尔市区、大庆市区、佳木斯市区、鸡西市区、鹤岗市区、伊春市区、七台河市区、大兴安岭中心城区。

2、                    在上述地区其它属县及双鸭山、绥化、垦区的公民需提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申请护照。不批准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申办护照。

  3、如果申清人原先申办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请提交该失效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征及复印件(如该护照已遗失,应向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声明作废)。

  4、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三、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文章录入:彩虹    责任编辑: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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