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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手续            【字体:
办理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手续
作者:清水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出入境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6

  一、办事的条件:

    1、证件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内的;

    2、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的;

    3、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4、征件被损坏或者出现质量不合格的;

  二、办事的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照片2张。

    2、申请人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4、同时申请签注的,还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不满16周岁或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

  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征)。

  三、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溴通行征100元/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一年以

  下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三年多次有效签注300元/件。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六、咨询电话

 

文章录入:彩虹    责任编辑: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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