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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手续            【字体:
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手续
作者:清水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出入境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6

一、办事的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亲属投靠人员的外国人永久居留征:

    (1)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

    (2)年满60周岁的;   

    (3)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

    (4)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二、办理的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汪申请表(亲属投靠人员)》;并提交申请人近期的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2、交验本人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及复印件;

    3、提交市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国外卫生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健康证明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征;

    4、提交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提交在沪临时住宿汪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

    6、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的常住地的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征》;

    7、提交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国外相关机构具的《亲属关系汪明书》和《国外无直系亲属的征明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征;

    8、提交经公证的投靠人的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的经济担保证明;国外出具的经济来源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汪;

9、提交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产权汪明;

三、办结时限:  申请贫料齐全后,6个月内办结。

四、收费标准:1、受理费用:人民币1500元;

              2、《外国人永久居留征》证件费:人民币300元;

文章录入:彩虹    责任编辑: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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