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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团聚人员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手续 | |||||
| 作者:清水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出入境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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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夫妻团聚人员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 2、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 3、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二、需提交的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申请表(亲属投靠人员)》;并提交申请人近期的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2、交验本人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及复印件; 3、提交市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国外卫生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健康证明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4、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三、办结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后,6个月内办结。 四、收费标准: 1、受理费用:人民币1500元;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证件费:人民币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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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彩虹 责任编辑:彩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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