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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人员(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手续 | |||||
| 作者:清水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出入境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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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国家特需人员(有特殊成就)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突出贡献的; 2、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世界项尖人才、特殊技能人才及知名人士。 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与之相同的外国人永久居留征。 二、需提交的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征申请表(特殊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并提交申请人近期的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2、交验本人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及复印件; 3、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即国务院所属主管部、委、局出具的推荐函,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在华居住证件、奖励证明以及申请人获得的具有世界影响力或重大价值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上述各类人员的随行家属,除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和签证外,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申请人属于配偶的应提交结婚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于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 三、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6个月内办结。 四、收费标准: 1、受理费用:人民币1500元; 2、《外国人永久居留征》证件众人民币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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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彩虹 责任编辑:彩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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