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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守护            【字体:
真情守护
作者:崔红 于军    文章来源:佳木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2
    做户籍外勤工作的民警蔡景松常说,警察就是人民的保护神,群众利益受损失了,我们就是失职!

  今年49岁的蔡景松,毕业于富锦师范学校,1990年参加公安工作后,一直做户籍外勤民警工作。从警以来,蔡景松破获各类刑事案件近百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人。
    记得刚从事公安工作时,为了快速适应工作需要,提高业务能力,他一边工作,一边研读法律书籍并取得了大专文凭,在执法办案中,他一边虚心向老民警学习,一边依法认真处理每一起案件,在执法实践中巩固法律知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快速提高了自己的执法水平。由于他虚心好学,严格执法,独立办案能力迅速提高,他所经办的上百起案件,无一冤假错案,无一违规办案,每一年度的执法检查,他都赢得了上级领导的称赞。
    在人口管理上,蔡景松积极按照市公安局户政办及上级的要求,看好自己的“责任田”,天天在辖区里转悠,他所管辖的14个自然屯,12000余口人,双熟悉率达到90%以上,重点人口熟悉率达100%,每个家庭的成员结构,经济状况,社会关系,活动规律几乎了如指掌。1997年11月份,在黑龙江省公安厅基础工作考核中,他靠着熟练的基本功取得了优异成绩,派出所被授予集体三等功。2003年3月,蔡景松又和其他民警一起迎接省公安厅考核,取得优异成绩,当场受到了考评委员会的高度赞许,使得大榆树派出所一跃被评为二级公安派出所,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2003年10月的一天下午,大榆树派出所来了一位辽宁老人,他自称要找一位失去联系多年的朋友,但不知名字及住处,蔡景松硬是靠过硬的基本功,根据所提供的体貌特征及姓氏,立即领他到智仁村找到了他的朋友王文学,受到王家及村民的称赞。
    蔡景松常说,警察就是人民的保护神,群众利益受损失了,我们就是失职。
从警以来,他大部分时间都工作在群众中,致力于治安防范工作。他每季度对专业大户都要走访一次,落实防范措施,检查防范情况,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争取群众意见,进行“四防”宣传教育,取得群众的配合,警民联动,共同做好辖区的防范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民防范意识,使辖区治安形势明显好转。
  蔡景松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人民警察,他从警16年来,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只是默默无闻的工作着;没有多少勋章,只是努力践行着人民警察的职责。他爱岗敬业,立警为公,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辖区的治安稳定,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尽到了人民警察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赢得了上级领导的赞誉、同事们的爱戴、辖区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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