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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自行车、三轮车的驾驶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字体:
15、自行车、三轮车的驾驶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作者:公安网    文章来源:公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7
为了加强对非机动车驾驶的安全管理,除规定非机动车必须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以及必须遵守各行其道,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装载等方面的规定外,《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8条还对自行车、三轮车的驾驶人驾驶作了明确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4)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5)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6)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7)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自行国带人,但对于带学龄前儿童,各地可自行规定;
    (8)驾驶三轮车不准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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