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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权力,不容侵犯 | |||||
| ----鸡西市公安机关一年查处侵害警察权益案件11起 | |||||
| 作者:张庆伟 文章来源:鸡西市公安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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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6日晚8时,许某酒后在鸡冠区康乐街处打出租车至河滨公园处,拒不付车费被李某拉到永昌派出所,许在派出所大吵大闹,并动手殴打李某,民警王某等人上前劝解,许又殴打民警王某,致王右眼外伤,并将王衬衣、警服撕坏。根据情节,鸡西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许被依法劳动教养一年。 2005年6月12日下午1时,孙玉权和朋友在虎林镇一小吃铺饮酒和朋友发生争吵被打伤头部。孙玉权到虎林市医院处置,医生为其处置伤口后,孙因没钱付费而发生争吵,继而辱骂医生杨某,并在医院大吵大闹,派出所接警后赶到医院,民警劝孙到派出所解决问题,孙不听劝阻,并辱骂民警,被强行带上警车后又用拳头殴打民警。根据有关规定,对孙玉权劳动教养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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