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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三农垦公安:全面提高执法质量 | |||||
| 作者:垦区 张凯峰 侯建国… 文章来源:www.hljga.gov.c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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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九三农垦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把法制工作始终摆在突出位置,大胆创新,常抓不懈,取得显著成效。1996年在全省执法检查评比中,九三农垦公安局荣获第一名,2001年又荣获全省公安法制建设标兵第一名。党委一班人深谙新形势下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执法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2002年以来,局党委通过大胆的实践与探索,紧紧围绕执法质量,建立建全执法责任体系,开拓进取,不断深化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创造性地推出了《案件一把手负责制》、《执法通报制》、《经办警员出庭制》、《首席办案制》、《综合业务考试制》等系列新机制。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执法氛围,极大地调动了执法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民警的执法责任心明显增强,整体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效果显著。 实施 《案件一把手负责制》
案件一把手负责制,就是要求“一把手”一是要每年亲自办理3—5起大案和疑难案件,用传帮带的办法教育民警不断提高依法办案水平;二是对呈报案件做到每卷必阅,每卷细阅,审查证据,把握程序,考证定性,确保办成铁案。做到 案委会没研究的,不阅卷,不签批。防止问题上交,避免了错案或退卷的发生。通过实行《案件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办理疑难案件数量占全局疑难案件总数的80%,卷宗质量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案件批捕率,起诉率均达100%,整体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实施《执法通报制》
《执法通报制》,就是在深入了解执法状况,通过全面执法检查之后,针对普遍性情况或者个案,定期或不定期对执法单位或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科学方法、正与反典型案例等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通过公开曝光,以案说法,增强执法民警的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起到警示的目的,从而全面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定期执法通报每季度通报一次,不定期通报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在《公安简报》开辟专栏,通报全局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并要求各单位组织认真学习,座谈讨论,深刻反思,现已下发执法通报18次,共计通报执法中发现的问题100余个。
实行《经办案件警员出庭制》
在过去的执法活动中,有时出现只有一名民警签名制作法律文书;有时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民警也作为执法人在法律文书上签名;有时开庭审判时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需侦查人员当庭予以确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让民警现场感受应树立怎样的证据意识,怎样杜绝侦查环节的漏洞。实行经办案件警员出庭制,就是由办案单位的具体办案人,对自己主办的案件,实行从立案、侦查、破案、批捕、起诉、到法院开庭审判等进行全程跟踪。在批捕、起诉和审判环节与检察官、法官建立工作联系,在这一过程的参与中,全面了解检察院、法院对于侦察环节的要求,掌握侦查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同时掌握在诉讼过程中各种案件证据的审查标准,更好地指导公安执法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局共参加庭审案件51起,侦查人员参与达200余人次。这一制度的实施,极大的增强了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同时为提高全局办案民警的侦审综合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实行《首席办案责任制》
首席办案责任制。也称主办案件责任制。就是在刑侦、治安、交警、消防等业务部门,对于侦查的每一起案件都确定第一办案人,即首席办案人。实行首席办案人包案负责制,其他参加办案人员为协办案件人员。首席办案人员,不仅对所负责的案件在侦查,诉讼过程中有决策指挥权,而且对承办案件的办案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实现了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这样做,不仅民警个人办案能力水平让人一目了然,谁担任首席办案人次数多、谁侦查终结诉讼的快,谁的能力就强,而且更有助于消除推诿扯皮和责任不明确现象的发生。现全局所有案件均实行首席办案责任制。通过这一新型办案激励机制的实行,全局办案民警责任心普遍增强,办案水平普遍提高,整体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实行《综合业务考试制》
局党委认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为了全面提高民警的综合业务素质,公安局每年都制定具体的民警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并严格实行考试制度。实行一月一小考,一季一中考,半年和全年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全局民警进行二次闭卷大考的考试制。月考由公安分局、派出所自行组织,计入民警量化考核结果,大考由公安局在半年和全年检查时统一组织进行,实施素质工程紧逼战略,克服了民警学习培训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应付检查走形式的弊端。通过坚持综合业务考试制度。几年来全局民警的执法业务水平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提高,全局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垦区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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