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龙江警讯 | 警事追踪 | 警察故事 | 警界文化 | 警务指南 | 警官学院 | | |
| 您现在的位置: 黑龙江公安网 >> 龙江警讯 >> 公安工作 >> 文章正文 |
|
|||||
| 酒后报假案 理应受处罚 | |||||
| 作者:侯桂芝 汪立辉 文章来源:垦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3 | |||||
|
绥化垦区海伦农场居民朱某约几个朋友到饭店喝酒,由于高兴几个人都多喝了几杯。借着酒劲朱某来到饭店吧台,声称有人打仗了,要给“110”打电话报警,被饭店老板阻止。朱某觉得很没面子,于19点30分又到饭店附近的浴池打电话报警,声称“有人被打伤住院了”。绥化农垦公安局海伦分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经查实无人打仗,也无人被打伤住院,朱某报假警,受到应有的处罚。 (垦区公安局供稿) |
|||||
| 文章录入:hlpolice 责任编辑:hlpolice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 黑龙江省公安厅版权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