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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派出所统一“着装” 两年内完成改建工作 | |||||
| 作者:王英杰 文章来源:省公安厅宣传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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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颁布的《全国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规范》和《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规范》规定,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的基本色调,即派出所建筑的门头、檐口、窗户、墙裙应一律为警蓝色,建筑外立面墙面一律为白色。 我省公安机关从去年底开始启动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改建。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包括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等各地近400个派出所完成了改建工作。统一形象的派出所庄严、亲和、醒目、大方,不仅有利于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也易于识别方便百姓办事。 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王孝之介绍,全省1593个需要改建的派出所中,今年年底将有756个自有房产的派出所全部完成建筑外观形象改建;2007年,837个租借非政府房屋的无房派出所建筑外观改建与中央下达中部地区无房派出所建设同步进行。同时,垦区、林业、森工、铁路、航运、民航等系统公安机关也要争取同步进行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的改建。 王孝之要求,全省各地市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改建工作,对完不成年度改建指标任务的,除扣减考评分值外,还要全省通报批评。 据了解,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重要的基层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是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目前,全省各地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特点各异,一些派出所隐藏在小巷内,或“淹没”在商业门面里,使市民或者外来办事人员很难找到,既不方便群众远距离识别,也不利于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要求。
全省统一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工作齐齐哈尔现场会
省公安厅助理巡视员任锐忱同志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助理巡视员刘宝堆同志
省公安厅助理巡视员、政治部副主任兼人事训练处处长、省公安厅“三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彦文同志
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孙春虹同志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王孝之同志
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副处长赵雁同志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局长孙玉生同志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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