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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黑龙江三名支援队队员危难之处显身手            【字体:
黑龙江三名支援队队员危难之处显身手
作者:郑长财    文章来源:黑龙江赴剑阁县指挥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30

2008727下午,我省公安机关赴剑阁支援队三名队员在108国道剑阁县境内及时扑灭一场汽车自燃引起的火灾。

 

当天下午330分许,支援队队员佳木斯市抚远县公安交巡大队副中队长彭殿国(44岁)、牡丹江市公安局巡逻特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富强(34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五龙派出所李卓(26岁)由剑阁县剑门关镇乘坐剑阁县公安局警车赴下寺镇队部报到。当车行至距下寺镇约两公里处时,队员们发现前方一辆悬挂川AG8918牌照的长安微型面包车从车底窜出火苗,瞬间冒起滚滚浓烟,面包车驾驶员刚从车上跳下来,整个车身燃烧起来,吓得他站在路边不知所措。108国道是陕西省入川的主要通道,车流量很大,起火汽车所在地点附近还有民房和灾民的帐篷,如果汽车油箱爆炸,后果不堪设想。见此情景,三名队员迅即下车,彭殿国同志对两位队友说:“我年龄大,听我命令,马上救火。”在他的指挥下,李卓同志奔向对面,拦截驶来的车辆,富强同志一面控制同向行驶的车辆,一面配合剑阁县公安局警车司机倒车至安全地带。随后三名民警向就近的车辆借来灭火器,彭殿国又跑到附近的百姓家中借来几个水桶,他们冒着汽车随时可能爆炸的危险,冲到熊熊燃烧的汽车跟前奋力灭火。他们用灭火器将明火扑灭后,又向汽车上浇水给车降温以避免油箱发生爆炸。腾腾的火焰炙烤着他们的面庞,燃烧的汽车“啪啪”作响,冒出呛人的气味,他们全然不顾,抱定一个信念:必须迅速把火扑灭,避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更大损失。经过十五分钟的紧张战斗,将火扑灭,道路恢复畅通。三名队员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机智果敢的表现,展示了黑龙江公安民警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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