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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依法用枪,枪壮警威 | |||||
| 作者:李建义 文章来源:哈尔滨铁路公安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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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铁警近期接连开枪制暴擒敌 经审得知,这名歹徒26岁,是附近无业人员,袭警抢枪的目的持枪作案。他经过窥视掌握了乘警退乘的规律,便腰藏尖刀,拎了两个啤酒瓶,意欲将民警击昏后抢枪,带着尖刀为防备以外好脱身。现该嫌犯已被逮捕。日前,贾清波现仍住院康复中。 这是从今年的7月份以来的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哈铁公安管内发生的第三起民警果敢开枪、打击犯罪而立功受奖的案例了。 7月份,鹤岗市居民区内发生居民酒后行凶案件。接到居民报案的佳木斯铁路公安处峻德车站派出所两名民警紧急出警。在一个满屋酒气的房间里,一男子躺在血泊中,脖子上缠满铁丝,生死不明,一歹徒骑在男子身上,正要用菜刀从受害人的嘴部往下割……情况危急,两名民警三次鸣枪喝止,疯狂的歹徒不但没收敛恶行,竟然举刀砍向民警。民警躲过后,歹徒再次砍来,民警果断开枪,将歹徒的菜刀击落。案发后鹤岗市公安局为刀下救人、勇擒犯罪的铁路民警发来建议立功涵。 “十枪九过”思想让民警怯懦 在鹤岗,还发生过一起涉枪案件。只是,这起案件,倒下的不是歹徒,而是年轻的铁路民警。 鹤岗煤矿煤炭外运和铁路的衔接口,是一个大型停车场,终日停放着一列列满载乌金的煤车。在附近几公里范围内,是藏污纳垢的“棚户区”,一些无户口、无职业的“盲流”终日以偷火车上的煤为生,一袋煤卖上几元钱。1999年一天午夜,鹤岗车站货场派出所值勤民警于有和,巡视时发现一男子偷煤,便奋力追赶出三百多米。在一黑暗处,男子哀求民警放他一马,民警喝令其到派出所。歹徒佯装服从,不料却借夜幕掩护,猛然用锹拍击民警头部。面对歹徒的袭击,民警只是鸣枪示警,没有向歹徒射击。岂料歹徒丧心病狂接连猛击,晕迷过去的民警最终被歹徒杀害,年仅26岁。案子很快破了,得知犯罪分子是服刑15年后又抢劫出租车的重犯。 当专案组分析于有和为什么没开枪还击时,鹤岗的民警都说:于有和当时肯定以为一个“煤耗子”,动手是为了脱逃,他没法预知面对的是这样背景的一颗危险的炸弹。再说枪是打犯罪的,而一个小偷小摸的弱势群体,你敢打他吗? 民警认可忍受暴力袭击,也不想犯“原则性”的错误。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 在历史时期,警察队伍中一度流行有“十枪九过”之说。民警出警开枪的过程中,经常有枪支使用时机不当、场所不合适、打击目标错误等等问题,因枪犯错。所以很多民警将枪视为“命根子”,“第二生命”。认为枪是双刃剑,既是武器,也是制造事端的“祸根”,关乎自身的利益前途,让民警有隐忧。 正是因为有这中顾虑,一些民警不愿带枪,觉得是累赘,是精神负担;带枪的民警轻易不敢开枪,畏首畏尾,纵容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减弱了警察的威慑力。民警在执行任务时,经常有行为人向警察叫嚣:“你有枪敢开吗?你那东西还不如我的烧火棍!”不少老警都有过这样尴尬的经历。 有的民警依法用枪将涉案人打伤或击毙,就要面对来自其家属的纠缠,到公安机关哭闹的有之,向民警索要钱财的有之,甚至扬言报复,让民警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所以,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民警开枪也十分保守谨慎,多是鸣枪示警,轻易不敢真正打击目标,结果导致打击不利,甚至有袭警事件发生,出现自身伤亡。据官方统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公安民警每天牺牲1.2人,20.7人受伤,“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 ,民警已成高危职业群体。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25年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牺牲的民警是8232人,因公负伤的民警达到了141312人。警察不带枪,带枪不敢用,这种情况只能让不法分子更猖狂。 分析“十枪九过”的根源,与警察的素质固然有关,但更多的是法律保障不够充分。我国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与西方有很大不同。西方社会里,警察只要亮明身份,举枪示警,不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其他人,都会举起双手,蹲下或伏地,等待警察处置。如果不服从命令或者袭警,按照法律的规定,警察就可以开枪击毙。这样一个警察可以控制一大群人。而在中国,民警在执行警务活动时,尤其是在执行抓捕行动时,必须“以强制暴”,多是几个人抓一人,并经常遇到激烈的对抗反击。如果警察在力量上处于劣势,往往会遇到暴力抗法、围攻围殴民警的情况,甚至发生伤亡。民警被追打、汽车被砸、枪支被抢的案例时有发生。有官方统计,民警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造成的伤亡占到40%%左右。 枪支作为公安机关的专政武器,有一定的威慑力和打击力。在中国现行法律环境下,作为公安机关必须从组织上为民警做主,给民警吃下“定心丸”,打消顾虑,最大限度的打击犯罪,减少自身伤亡。 哈铁警方鼓励民警敢于依法用枪 由于铁路民警分散在各次列车和沿线小站,单独作业时多,发案或遭受攻击后,不具备后援条件。而且现在社会治安情况日趋复杂,暴力犯罪活动不断升级的形势下,袭警事件频发,所以,哈铁公安局积极鼓励民警敢于依法正确用枪,形成一个民警敢用枪、会用枪,组织上能为民警做主的良好氛围。 哈铁公安局新近发生的三起案件,四名民警克敌制胜立功受奖的事迹,每一起都在全局通报表彰,对外则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弘扬。并将他们的业务练兵、心理素质和法制理念方面的经验作法进行总结,发布在公安局的内部网络上,引起全局民警的广泛关注,对民警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他们不只学习本局的依法用枪的案例。今年2月13日凌晨,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的刑警许志伟,只身与七名歹徒搏斗,击毙三名、会同战友生擒四人,将一个驾驶摩托车流窜猖狂抢劫的团伙一网打尽。公安部长周永康签署命令,授予许志伟“全国二级英模”的光荣称号。哈铁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警进行学习。这是他们鼓励民警依法正确用枪、培养公安队伍英勇正气的方法之一。 在哈铁公安系统内,也曾有个别基层单位的领导,怕枪一响“通天”,产生负面影响,持保官心态,少配枪或不配枪,“刀枪入库” ,因噎废食。对此,公安局会同治安、法制、教育、纪委等多个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细则,从公务配枪的范围审核到枪纲(绳)的规格标准,都严格规定。领导要“认可丢了乌纱帽,也不能让民警流血牺牲”,该配枪的必须配枪。哈尔滨站是特等站,有五个站台,站勤民警都配枪。哈铁警方在全路率先开展武装巡线工作,为民警增配了微型冲锋枪。 鼓励民警依法用枪,正面引导教育,反面坚决批评改正。枪支领取、使用、交验、登记、保管等方面,单位违法枪支管理规定、枪弹存放管理不规范、枪支交接记录不清的,必须严肃整顿。全局有30名警务督察,天天活动在各站车上,对民警的枪支佩带使用,甚至枪套枪纲是否完好,都逐一检查过问。 在哈铁公安局,过去是“十枪九过”,现在是“因枪立功”,两种观念对比鲜明。现在,该局的民警都能带枪轻装上阵,思想有了很大转变。 苦练真功民警掌握开枪“火候” 在《人民警察法》和诸多的公安教材上,涉及到使用武器内容,基本都是规定的“在什么什么情况下,‘非开枪不能制止时’才能开枪”的概念,具体这枪该不该开?什么时候开?没有过于具体明细规定,使用枪支完全在民警个人的理解和把握。民警敢于用枪还不行,要用好枪,不是简单的事。一线民警用枪往往都是在紧急情况下,瞬间作出的判断,难免有偏差。要用好枪,不仅要有好枪法,还要有较强的法制理念和心理素质。 过去民警不敢带枪,是因为业务不精,法律不熟,心虚,就怕因枪出错。为克服不足,哈铁公安局将所有的教材都印着用枪的相关法条,各种业务培训都要讲枪,所有的考核验收活动都要考枪,民警用枪的正反案例都有通报信息。为了让民警把握正确的用枪时机,增强民警的心理素质,教育部门提炼出使用枪支的12字关键词:暴力犯罪,紧急情形,警告无效。有了关键词,民警在紧急情况下,就会镇静、快速作出判断。通过长期持久的法制教育,民警的法制理念大幅提升。到基层所队随便叫过来一个民警,都能把可以使用武器情况的十五条,两条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况,还有两条是应停止使用武器的条款背得精熟。 记者在问到几名开枪制暴的民警,开枪时有顾虑没有时,他们都显得很从容。制止列车暴徒的两名乘警充满自信的介绍:在可以使用武器的规定中,第一条就就是放火,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而且眼看着歹徒就要威胁到旅客安全了。刀下救人的佳木斯峻德民警在电话里说:“歹徒不但正在实施杀人行为,还暴力袭击警察,不开枪我们非死既伤!” 几起案件中,民警都做到了两点。一是依法用枪,完全符合法律程序。都是在“非开枪不能制止”的情况下,先鸣枪,仍不能制止犯罪行为,或者可能发生更严重犯罪行为时,果断开枪。第二,枪打的很精准,把握了很好的尺度。贾清波能在歹徒逃跑时,只一枪就打中脚部;峻德车站的民警举枪击落砍来的菜刀;而乘警是透过狭小的车厢空隙开枪击中歹徒的。制止了犯罪,没有误伤无辜,可谓是用枪的最佳效果。 民警的射击技能的提高,得益于公安队伍大练兵和“三基”工程建设,为队伍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功。近几年来,哈铁公安局“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业务练兵逐步从理论型向实战技能转变,讲求“战训合一”,尤其是枪支使用上成果明显。早期训练射击,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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