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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全省公安机关共同开展了奥运安保经保主题宣传日活动。这次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对经保法律、法规、重点工作的宣传,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及社会面树立“平安奥运”、“平安企业”理念,努力营造“迎奥运、保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广泛普及企事业单位治安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在奥运会期间,企事业单位尽量不出大事、少出小事;充分展示经保部门在确保平安奥运工作中的业绩;使最广大的职工群众主动参与到奥运安保工作中。
宣传日期间,全省各级公安经保民警走上街头广泛宣传了企事业单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地公安机关采取设法律咨询点、印发宣传单、媒体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地向社会公布和宣传企事业单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是围绕奥运安保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8年全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黑龙江省集中开展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方案》、《2008年全省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增强职工群众的守法的自觉性,提高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的震慑力。采取贴近群众、抓住视听焦点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向职工群众宣讲安全防范知识,大型活动安全常识,防抢、防盗、防破坏应对措施,切实增强职工群众的安全观念和防范意识、能力。加强了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水、电、煤、气、金融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中。提高了对高危作业职工的安全宣传力度,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同时,通过全面反映企事业单位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社会各界对“三电”专项斗争、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整治专项行动等各项行动的积极参与和拥护情况、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围绕奥运安保工作向广大职工群众大力宣传“三电”专项斗争、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发动职工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广辟案源,强力侦破,确保的企事业单位内部不发生影响奥运顺利举办的案、事件。要对矛盾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加大奥运安保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供法律帮助,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职工群众的政治思想和矛盾化解工作。
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经保系统服务企事业单位主力军的作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生产车间、班组,与企业法人、治安保卫人员一起,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共同落实奥运安保工作。通过在重点企业设一至两个法律咨询点、宣传站,面对面地向职工群众宣传奥运治安保卫工作,让“平安奥运”、“平安企业”的理念深入人心。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部位为重点,指导企事业单位悬挂宣传奥运安保工作的条幅、标语,制作《条例》、《规定》宣传板,向职工群众发放宣传单,送“安全”到基层,到每名职工。公安经保民警还主动走进矿山、油田、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重点企业,宣讲奥运安保知识。坚持边宣传边检查奥运安保工作,确保奥运安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积极会同公安宣传部门,做好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介,全面对宣传日进行报导。要通过群发手机短信等新兴宣传媒介,拓宽宣传渠道,增强主题宣传日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宣传日期间,全省共设立咨询台316个,出动民警近万人,各企事业单位出动内部职工和保卫干部3280人,散发宣传单10万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