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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谨防超市新型“调包”盗窃         ★★★★ 【字体:
警方提示:谨防超市新型“调包”盗窃
封包被调换   顾客难查觉
作者:陈宏武 乔豪杰    文章来源:双鸭山市公安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近日,集贤县公安局成功打掉2个盗窃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在超市利用“调包”的伎俩实施盗窃作案6起,涉案金额1万余元。5月7日,犯罪嫌疑人28岁的李某和26岁的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其他团伙成员也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今年4月份以来,集贤县有两家超市相继发生调包盗窃案。4月7日,集贤县孙女士携带挎包到超市购物,在前台经服务员用超市统一的封包将其挎包进行封存后,将封包放进购物车进入超市,选购商品后到收银台结帐时,发现自己封包内的挎包,被别人换成了一个破拎包,拎包里装的竟是破报纸和卫生纸,孙女士因此损失现金和手机等物品价值6000余元。
    案件发后,集贤县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抽调刑警大队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采取调查走访、蹲坑守候、搜集提取超市监控录像等多种侦查措施,对案件展开深入侦查,并初步锁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6名犯罪嫌疑人。4月11日,刑警大队反扒中队在超市蹲守5天后,发现了再次前来作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并将3人成功抓获。民警们顺藤摸瓜,于当晚在尖山区某旅店将另一团伙3名成员全部抓获。经查:6名犯罪嫌疑人均来自外地,今年4月份流窜到双鸭山市后,租住在尖山区一旅店。他们踩点选定超市后,事先用报纸、卫生纸等物品装填一个拎包进入超市,封存后携封包佯装购物,伺机作案,趁购物者不备,用自己的封包调换购物者的封包,实施盗窃。由于封包外观一样,很难发现被调包,等购物者发现时,他们早已逃离现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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