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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省公安厅举行全省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特别补助金发放仪式.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代表省公安厅党委向张达新等6名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家属代表发放了特别补助金。这次,全省共向38名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家属发放特别补助金400万元。
据悉,近年来,我省在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做好因公伤亡民警优抚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为加强从优待警和优抚工作,2005年我省成立了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关心支持公安队伍建设特别是公安优抚工作的平台。基金会成立后,在募集管理基金、抚恤补助公安英烈和特困民警家庭、宣传公安英烈先进事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公安优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相继开展了以“送温暖、聚警心”为主题的关爱优抚活动,龙江福彩情系公安英烈捐助活动,为百名公安民警子女助学活动,功模休假团赴粤港澳休假考察活动,公安英烈公墓落成等项活动,今年以来我省基金会发放抚恤补助金、助学金、慰问金、组织各项活动共计支出57万多元,为 200多个公安英烈、特困民警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这些政策和办法,对于激励广大公安民警全身心地投入公安保卫工作,减轻公安英烈家属的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解除广大公安民警的后顾之忧发挥了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我省公安民警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付出了巨大代价,仅2000年以来,全省就有96名民警因公致残,206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其中革命烈士20名。广大因公牺牲的民警家属做为贤内助,为公安工作做出了无私的奉献,也饱偿了亲人逝去的切肤之痛,默默承受着家庭困难。为了尽最大努力地照顾好因公牺牲的民警家属,帮助解决好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公安部先后建立和出台了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制度等一系列公安优抚政策,规定从2004年起,对2003年1月1日(含)及以后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家属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其中,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一次性增发特别补助金10万元。这次发放仪式下发的400万元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特别补助金,再一次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公安民警及其家属的深切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