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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出台《城镇乡村和森林消防安全工作联防协作方案》            【字体:
黑龙江省绥化市出台《城镇乡村和森林消防安全工作联防协作方案》
作者:黑龙江绥化市消防支…    文章来源:公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7
5月28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绥化市公安局在绥化市林业局召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会上,通过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意见,并出台了《绥化市城镇乡村和森林消防安全工作联防协作方案》,使森林防火工作在制度上得到保障。

  会议原则通过如下意见:一是根据当前森林防火和安全防火工作的需要,拟在下次调整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时将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列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副指挥,公安消防支队的主要领导列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成员;二是武警消防支队增援机动队应设在绥化市消防支队,配备力量按黑森防〔2005〕12号暨武黑消字〔2005〕41号文件执行,并且在3个重点火险区每县(市)公安消防大队分配一定的扑救力量,对7个非重点火险区的县(市、区),在做好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的同时,对那些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林地,也要特别主义森林防火安全和安全防火工作,尤其要注意林缘附近村屯、居民点的管理;三是公安消防部门要与森林防火部门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四是在宣传上要紧密配合,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中增加安全防火教育内容,在宣传安全防火的同时也要宣传森林防火;五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将对各县市森林消防和安全消防联合演练进行指导。

  会上出台了《绥化市城镇乡村和森林消防安全工作联防协作方案》,方案包括建立林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林区消防安全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建立重大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加强林区及周边城镇、村屯的消防安全管理等4项内容。

  会议强调,做好森林防火和林区安全防火工作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为此,必须牢固地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和林区安全防火工作,为市委提出的“抓大事大项,发展市域经济”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会议决定,每年春秋两个防期前,都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以便及时沟通情况,统一思想,采取相应对策,共同开展好预防和扑救火灾工作。 

 (作者:黑龙江绥化市消防支队  李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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