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龙江警讯 | 警事追踪 | 警察故事 | 警界文化 | 警务指南 | 警官学院 | 
您现在的位置: 黑龙江公安网 >> 关于居民身份证的政策和规定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字体:
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黑龙江公安网    文章来源:黑龙江公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9

    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

    1、公安机关对申领、换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2、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3、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换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原(计价格[1995]873号)规定执行。

文章录入:88126699    责任编辑:88126699 
  • 上一篇文章: 什么是公民身份号码,为什么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

  • 下一篇文章: 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有哪些规定?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核查居民身份证的概念是什么

  • 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概念是什么

  • 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有哪些规

  • 申报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

  • 公民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补领居

  • 公民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换领居

  • 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

  •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如何

  • 通过安全防护性能检测的专用

  •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几种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